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2021年8月起社保基数又有调整吗? |
信件内容: | 2021年7月社保基数下限调整为3800元,8月份钟楼、天宁等地区的单位社保基数下限又调整至4350元了吗?新北区的单位好像没有再次调整,这是什么情况? |
留言时间: | 2021-08-16 |
回复时间: | 2021-08-17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上级通知,因2021年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尚未正式公布,现将我市对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口径告知如下: 一、2021年7月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 二、2021年7月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维持十二档,依次暂调整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参保人员按原档次套转为新基数,如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可前往各级就业服务中心大厅税务窗口办理变更手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暂按3800元执行。 鉴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启动较晚,参保单位可在2021年7月22日前通过市人社局网办平合(CA用户)或至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补申报,参保单位办理补申报后的社会保险费基数自经办机构核定次月起执行。 参保单位在2021年7月22日前仍未完成社会保险费基数中报工作的,经办机构将通过部门数据比对等措施对单位基数情况进行核查,对涉嫌申报缴费基数不实的单位,将暂按2021度我市市区社保缴费基数指导线4350元统一调整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在本社保年度内向属地经办机构补办申报手续后(需提交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由经办机构按规定调整其缴费基数。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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