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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参保单位社保经办关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8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尊敬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合理划分各层级公共服务功能、方便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根据《社会保险法》、《关于调整市本级部分社保业务经办服务范围的通知》要求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精神,按照工商登记注册地为标准、兼顾现状和工作实际的原则,自201871日起,原由市社保中心经办管理的部分参保单位调整至对应区级社保经办机构,此类单位可到对应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征缴类业务(信息变更、增减人员、基数申报、社保补退)、查询打印类业务。

各区地址及联系电话:

新北区社保中心:汉江路376号新北区人力资源市场内,联系电话:85127926

天宁区社保中心:中吴大道1287号天宁区人力资源市场内,联系电话:86662005

钟楼区社保中心:星港大道88号钟楼区政府内,联系电话:88890221

感谢您的配合!

附件:1. 社保经办关系调整至新北区的参保单位;

      2. 社保经办关系调整至天宁区的参保单位;

      3. 社保经办关系调整至钟楼区的参保单位。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8626

附件1社保经办关系调整至新北区的参保单位

附件2社保经办关系调整至天宁区的参保单位

附件3社保经办关系调整至钟楼区的参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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