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人社规〔2016〕1号)、《关于明确市本级和武进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择优标准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常人社发〔2016〕192号)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以下1家单位终止市本级医保服务协议,自终止开始之日起退出市本级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布。
附件:常州市市本级医保服务协议终止单位名单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30日
附件
常州市市本级医保服务协议终止单位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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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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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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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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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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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苏禾大药房有限公司光华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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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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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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