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历史专栏) >> 工作动态 >> 内容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2023年1月起!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2023年1月起!


为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更好地实现共同富裕,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48号)、《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常政规〔2021〕4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市本级统筹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至每月450元,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调整至每人每月590元,惠及常武地区共26.1万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

 

热 点 问 答

1.我是今年开始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能参与这次调整吗?

可以。2022年12月底前已经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均能参与此次调整。


2.钱啥时候发到位?

此次调整的金额将于2023年1月15日前发放到位。疫情防控期,请大家做好防护,安全第一,避免扎堆取钱。


3.我父亲80岁了有高龄补贴吗?

有。我市自2020年1月起,对65周岁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给予老龄补贴。年满65周岁不足75周岁的到龄次月每人每月增加5元,年满75周岁以上的到龄次月每人每月增加10元。所以,根据您的表述,您父亲在年满75周岁的时候已经开始享受10元/月的高龄补贴了。


4.哪里能查到最新的待遇信息?

您可以手机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并注册,点击社会保险——城乡居民服务——城乡居民待遇人员发放信息查询,即可查询到最新的待遇信息。

 

[打印] [关闭]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0519-12333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