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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二胎产假时长(剖腹产)
信件内容: 你好:本人二胎剖腹产产假应该是多少天?难产的额外15天剖腹产是否适用?是否有所谓的难产证明?咨询过妇产医院回复:剖腹产就是难产,没有额外的难产证明的说法?烦请告知我的剖腹产产假一共应该合计多少天?谢谢
留言时间: 2017-12-13
回复时间: 2017-12-1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目前在这基础上,根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延长部分如有遇到法定节假日的,需顺延。
女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是难产,由医院确定。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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