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二胎产假时长(剖腹产) |
信件内容: | 你好:本人二胎剖腹产产假应该是多少天?难产的额外15天剖腹产是否适用?是否有所谓的难产证明?咨询过妇产医院回复:剖腹产就是难产,没有额外的难产证明的说法?烦请告知我的剖腹产产假一共应该合计多少天?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12-13 |
回复时间: | 2017-12-14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目前在这基础上,根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延长部分如有遇到法定节假日的,需顺延。 女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是难产,由医院确定。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答复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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