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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失业金
信件内容: 你好,我的合同4月初到期,所以提前半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请问这样可以领取失业金吗?人事说自己提出辞职的,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上面的终止原因只能填写个人原因辞职,拿不到失业金。请问是这样吗?
留言时间: 2018-03-17
回复时间: 2018-03-1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综上,您个人提出辞职并不符合非本人原因提出辞职,所以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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