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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就职合同
信件内容: 和公司签订三年的就职合同。到期后自动放弃续签。可以办理去办失业,领取失业金吗?需要什么资料?
留言时间: 2018-11-22
回复时间: 2018-11-22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如您符合上述条件,用人单位办理停保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您可携带以下材料至社保中心窗口办理失业金审核手续:
1.《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3份 
2.户口簿(可复印件包括首页) 
3.身份证(可复印件)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5.单位与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书 
6.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二次以上就业者需要) 
7.如果是单位调动,需带调动前单位资料;2次就业者,需带前次单位的退工档案,已便审核发放失业救济金。 
8.《常州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或《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或《参加养老保险花名册(表二)》复印件(3选1)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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