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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最新产假规定
信件内容: 最新婚假和产假规定
留言时间: 2019-04-18
回复时间: 2019-04-1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目前常州市婚假为十三天。


从2016年1月1日后符合计生规定生育的产假12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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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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