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病假工资 |
信件内容: | 常州三毛厂病假工资二十元一天合理吗? |
留言时间: | 2019-08-16 |
回复时间: | 2019-08-19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答复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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