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未签合同不予最低社会保障 |
信件内容: | 私人店面,存在劳动关系,二三月疫情期间未给最低社会保障工资,未签合同,店内正常营业,未通知正常上班,忙的时候叫去帮忙,平时就放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是否可以赔偿最低保障工资,且按劳动法,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本人上周刚满18周岁,是否影响。 |
留言时间: | 2020-03-31 |
回复时间: | 2020-03-31 |
回复内容: | 已于2020年3月31日电话回复解释相关问题。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答复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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