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电子信访件详情
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退休问题咨询
信件内容:  我爱人已近50岁,关于退休规定想咨询一下。她原是集体商业企业职工,从95年9月起按规定交养老保险,工作6年后企业倒闭了,之后又断断续续换了几个商业单位。有工作单位时由企业交社保,没工作单位的时候就自已交社保。现在已下岗在家十多年了,但社保没中断过。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她能在50周岁办理退休吗?
留言时间: 2021-01-21
回复时间: 2021-01-21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女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单位女工人以及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女参保人员中原为固定工工人身份的50周岁,其他女性55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
如有疑问,建议联系常州市养老处:85682015.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0519-12333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