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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糖尿病人能否申请特种病补贴
信件内容: 1、糖尿病人能否申请特种病药费补贴,如可以怎么办理?

2、糖尿病人能否申请特种病其他补贴,家人糖尿病引起的并发症住院,这方面有没有补贴啊?
留言时间: 2021-06-09
回复时间: 2021-06-0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门诊慢性病待遇享受条件:患有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脑卒中合并器官功能障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类 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克罗恩病、慢性肝炎(中、重度)、 慢性肾炎(中、重度)、帕金森氏综合症、恶性肿瘤,并经临床评估达到《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临床评估标准》要求的职工医保统筹待遇正常的参保人员。
 门诊慢性病待遇病种申请认定:参保人员向本人家庭医生申请门诊慢性病待遇。其中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参保患者需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明确诊断的病史资料和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其他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需提供三级医疗机构明确诊断的病史资料和相关检查化验报告。
门诊慢性病待遇标准: 慢性病患者发生的合规药品费用给予保障,具体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如下: 
注:合规药品费用指慢性病病种药品目录文件规定范围内产生的药品费用。
对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脑卒中合并器官功能障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克罗恩病、慢性肝炎(中、重度)、慢性肾炎(中、重度)、帕金森氏综合症、恶性肿瘤等慢性病患者,发生的合规药品费用给予保障,不设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75%、其他定点医药机构 70%的比例支付,不超过支付限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分类设定:一个病种(恶性肿瘤除外)为在职人员 800 元/年、退休人员 1000 元/年,同时符合两个以上病种(恶性肿瘤除外)为在职人员 1200 元/年、退休人员 1500元/年;恶性肿瘤为在职人员 2000 元/年、退休人员 2400 元/年,恶性肿瘤合并其他病种为在职人员 2400 元/年、退休人员 2900元/年。超过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

目前已成立医保局,有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内容,具体建议咨询医保局。

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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