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部分收证后,给部分村民做社保事宜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下,农村集体土地部分被征收(未全部征收),村上有名额做社保。同意做社保的农民出一半资金,而另一半资金是政府出资,还是由农民集体土地被征收的资金里划扣的? |
留言时间: | 2023-09-08 |
回复时间: | 2023-09-08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主要是各区村委大队负责办理,建议咨询各区村委大队,谢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答复满意度: |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0519-12333 网站地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