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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关于工作内容改变的咨询
信件内容: 本人供职于一家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去年10月,因集团战略调整,我公司与集团另一全资子公司,成立新的机构,我被要求接受另一子公司的同类工作,并增加了一部分工作。现在工资并未调整,如果我此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公司违约,还是我违约。请问公司是否要对我赔偿。
留言时间: 2024-02-04
回复时间: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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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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