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劳动报酬 |
信件标题: | 劳动报酬咨询 |
信件内容: | 合同规定,试用期底薪3000元,包括基本薪水1800元,绩效700元,以及车补,话补,饭补在内共500元。现在公司将我们辞退,有权少发除基本薪水外的所有工资吗? |
留言时间: | 2017-01-01 |
回复时间: | 2017-01-0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你们参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如有异议,建议您向单位所属区申请劳动仲裁。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