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社会保险征缴
信件标题: 交社保公司为何要求办就业失业登记证
信件内容: 公司要给我办理社保,但要求先去我户口所在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这是为什么?
留言时间: 2017-01-03
回复时间: 2017-01-0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同时提供以下备案材料:《常州市职工录用备案登记表》、《常州市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劳动者《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初次办理就业登记并申领《就业创业证》,属于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由用人单位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直接向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领)。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