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工伤保险
信件标题: 工伤后用人单位需承担何费用
信件内容: 我公司为单位工人缴纳了工伤保险,今年5月份有一名工人因工伤入院治疗,住院期间所有医疗费以及出院后护工护理费,我公司均已承担,并且已经支付了到12月31日止停薪留职的基本工资。他还要去鉴定伤残,目前仍未到鉴定期限,工伤保险目前也仍未理赔,我想知道保险理赔后,我公司需还需要承担哪些费用,按什么标准支付?
留言时间: 2017-01-04
回复时间: 2017-01-0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于1月4日电话回复,表示满意。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