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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信件标题: 职称申报条件中继续教育不再作为必备条件
信件内容: 我在网上看到如下关于职称申报条件中的信息,但相关政府网站尚未见到,请确认,即     “继续教育不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继续教育要求作为职称申报的常规项目内容,相应附件可附入申报材料中上报评审。”      说上述修改内容是2016年度江苏省各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备案等工作2016年12月31日完成。
留言时间: 2017-01-04
回复时间: 2017-01-0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请您与职称办(专技处)联系:85681918.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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