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生育保险 |
信件标题: | 生育保险 |
信件内容: | 之前一直在老家徐州交的保险,现在房子买在常州了,就在常州交了,今年生孩子想报销的,结果被告知没满一年不能报销,这样真的合适吗?所有的解释权都是你们的,我们只能接受,连问个为什么的权利都没有吗?老家报不了,常州也报不了,我想知道保险还有意义吗?还叫保险吗?请有关部门给个解释。想想我们无产阶级劳动人民也真是可怜,说什么所谓的为人民服务,口号喊得比谁都响,真到用到服务的时候,却被告知,你不满足"人民"的条件,我们只为人民服务,而你不是 |
留言时间: | 2017-01-05 |
回复时间: | 2017-01-05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居民医疗保险符合生育报销的条件,需要在常州连续参保满1年的条件。如您妻子生育当月,男方单位正常参加生育保险,可以选择男方报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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