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医疗保险 |
信件标题: | 异地转院报销费用 |
信件内容: | 我爸从常州一院转院到江苏省人民医院,医院的转院手续已经办理了,我想请问一下南京就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回来报销,具体能报销多少呢? |
留言时间: | 2017-01-10 |
回复时间: | 2017-01-10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市外转院: 参保人员因限于我市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疑难重症疾病,经我市有市外转院权限的三级医疗机构同意,由经治医院科室主任提出转院转诊申请并填写《常州市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市外转院转诊申请单》,报医院领导审批。参保人员或定点医疗机构将填写完整并经定点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审批过的《常州市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市外转院转诊申请单》报市医保中心备案。 参保人员发生的转院转诊就医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规定的市内就医支付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凭《常州市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市外转院申请单》及相关材料到我市转出医院报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