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生育报销的问题
信件内容: 公司注册地在邹区,2015年之前邹区还是属于武进,之后区域重新划分,划为钟楼区,我是2016年1月参保,2月份正式出社保,我2月份回老家生育,生育当月正常参保,但公司2016年11月注册地再次申请转为武进, 公司社保也转为武进,自此我在钟楼区的社保共交了9个月,武进的到现在有2个月,请问像这样跨统筹的,可以正常报销生育报销吗?如果社保区域不划分的话,我公司的社保就不会涵盖两个统筹区域,如果不可以报销,对我们参保人员就不合理,我们社保就是白交了!!
留言时间: 2017-01-10
回复时间: 2017-01-11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自常州缴纳的生育保险至武进区,前后年限是认的,只要中间不中断的情况,满足连续缴满10个月的条件,单位可以至目前武进参保地报销生育。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