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其他 |
信件标题: | 聘用退休人员有关事宜 |
信件内容: | 我单位因工作需要,需聘用刚退休的检验员、操作工以及高工。现在咨询,对于企业即将聘用的退休人员,在人事、社保以及个税方面有什么具体的规定没有? |
留言时间: | 2017-01-11 |
回复时间: | 2017-01-1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退休人员已是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人员,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已不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发生争议,寻求法律保护,拨打12348可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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