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劳动报酬 |
信件标题: | 工资分配不合理 |
信件内容: | 我们公司实行集体工资及件制,但我每个月都比别人少发工资。请问这个违法吗? |
留言时间: | 2017-01-13 |
回复时间: | 2017-01-1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待遇给予,最低不得低于目前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770元/月。如有发生争议,建议向单位注册所属区申请劳动仲裁。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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