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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劳动报酬
信件标题: 关于常州最低工资的一些问题
信件内容: 常州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正常上班最低也要给那么多吗 , 我现在在实习,每个月要上27天班,工资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是否合理。谢谢
留言时间: 2017-01-14
回复时间: 2017-01-1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实习是指还未拿到《毕业证书》,则您与单位属于劳务关系,发生争议可寻求法律援助。如实习是指已经拿到《毕业证书》以后工作的情况,工资待遇您可与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过最低不得低于常州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1770元/月。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上述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需由劳动者承担。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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