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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居民医疗保险
信件标题: 城镇居民医保卡的住院报销
信件内容: 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报险的,因妊娠剧吐、先兆流产保胎而住院的,是否可以报销住院费用?
留言时间: 2017-01-16
回复时间: 2017-01-17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1年、且不符合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实行生育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年度内发生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其中,住院分娩费用按住院结算办法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如低于70%的,补足至70%。产前检查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目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只有正常生育可以享受,因因妊娠剧吐、先兆流产保胎而住院的,建议直接走医疗保险,在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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