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社会保险征缴 |
信件标题: | 生育险报销问题 |
信件内容: | 公司给交社保,连续交满10个月了,请问生育的时候由于之前一直没办过<江苏省社会保障卡>,请问中间发生的医疗相关费用等后面有卡了,还可以报销吗? |
留言时间: | 2017-01-17 |
回复时间: | 2017-01-17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在没有拿到《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之前的费用,需找医院协调处理(重新退费结算)。不可至社保中心报销。 您生产当月在正常参加生育保险金的状态下,并在常州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可直接凭《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省保卡)在生产的医院实时刷卡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如没有(省保卡)的情况下,现金垫付后,找医院重新退费处理。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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