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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辞职后二胎生育金能报吗?
信件内容: 您好,我在去年(2016年)3月份生过一个小孩,后来6月份左右吧,去领了生育金,   现在又怀孕了,预产期大约在今年(2017年)10月份,我知道二胎也是可以领生育金的,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 我年后可能会辞职,我想问,辞职之后,能拿生育金吗? 这几个月包括之前两年差不多都交了生育保险的 或者要怎么才能拿生育金呢?必须要在公司不辞职才能拿到吗?  头胎生育金拿过多久之后能拿二胎的,有影响吗?
留言时间: 2017-01-20
回复时间: 2017-01-2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果您生育当月没有工作单位正常应缴生育保险金是不可享受生育报销的。但是,您可以满足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疗保险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报销: 根据《关于解决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的医疗费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63号)、《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解决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的医疗费用的通知》(常人社发〔2013〕323号)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生育的医疗费用前12个月处于连续参保状态,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建议您离开单位以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疗保险,自单位离开到个人缴费不要中断。生育时往前推12个月是否有连续缴满12个月即可。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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