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公务员管理 |
信件标题: | 咨询有关司法所公务员调动的问题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2015年从钟楼区法院以在职公务员身份通过公务员考试到钟楼区邹区镇司法所工作,属政法专项编制。2014年10月常州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明确将司法所调整为“辖市、区司法局在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实行辖市、区司法局和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司法所人员的任免、调动,由辖市、区司法局征求镇、街道意见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2016年12月,常州市委政法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辖市、区司法局对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人员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请问我现在可以按上述规定调动至其他司法所或区司法局吗? |
留言时间: | 2017-01-22 |
回复时间: | 2017-01-2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与公务员录用处联系:85681915.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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