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医疗保险 |
信件标题: | 无转诊信息无法统筹报销 |
信件内容: | 我是常州医保在常州第一人民医院挂号时提示~无转诊信息无法统筹报销怎么回事?去哪个医院才能报销? |
留言时间: | 2017-02-02 |
回复时间: | 2017-02-0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参加的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已经享受过其他门诊统筹待遇的部分),起付标准统一为每年度1500元,最高限额在职人员3500元、退休(退职)人员45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5500元以内,对超过起付标准但在最高限额以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院前急救以及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级医疗机构等首诊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医保基金补贴70%,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在二、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医保基金补贴50%。 参保人员应当在规定的首诊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将其转诊到市内其他医疗机构。 综上所述,一般门诊建议在首诊医疗机构就医,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属于三级医疗机构,享受门诊待遇需要在首诊医疗机构门诊上做转诊手续,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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