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医疗保险 |
信件标题: | 慢性病补助 |
信件内容: | 1、原来在武进一家单位工作,申请办理了慢性病补助。现在在新北区工作了,原来的慢性病补助能转移吗?手续该怎么办理? 2、关于社保,去常州社保中心咨询过,说是要退休前3个月办理转移合并。 这么一回事吗?如果要到退休前办理,在武进缴的社保会怎么样? |
留言时间: | 2017-02-03 |
回复时间: | 2017-02-04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 1.如您之前已在武进区办理了慢性病补助的情况下,目前在常州市参保,可以继续享受慢性病补助,但需至常州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手续,具体联系:86811120. 2.常武地区流动就业参保可暂不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在其达到基本养老待遇领取条件时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但医保个人账户中的金额可以在两地间互转,医保卡里的余额会自动转移合并。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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