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其他 |
信件标题: | 关于男职工护理津贴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16年上半年生二孩,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夫妻双方均参加生育保险5年以上(妻已领取二孩生育的各项报销费用),本人现工作单位为常州市区事业单位,请问,1、本人现在是否可以领取男职工护理津贴?2、如可以领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到哪里申请领取?3、护理津贴标准如何计算?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2-04 |
回复时间: | 2017-02-06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男方报销护理假津贴需符合男方单位连续缴满10个月的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女方在本地生育: 由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并携带《出生证》和《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到常州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女方外地生育:由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并携带《出生证》和《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到常州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男方生育津贴: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在岗月平均工资/30天*15天 报销地点:如是常州市企业至常州市社保中心(局前街176号)一楼。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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