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其他 |
信件标题: | 自由职业社会保险缴纳申请 |
信件内容: | 各位领导您好 我是公司没有缴纳社会保险 我想个人缴纳 之前我咨询过咱们这里 说只要拿着身份证 户口本 和暂住证 就可以办了 可是去了不能办理 请问 还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
留言时间: | 2017-02-05 |
回复时间: | 2017-02-06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还应承担对劳动者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义务。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用人单位以现金方式支付劳动者社会保险费或用人单位采取由劳动者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做法,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您有工作单位必须单位征缴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征缴,常州本地户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档案、就业失业登记证、照片至户籍所属区的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 江苏省内其他城市户口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参保,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个人档案至居住地所属区的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 江苏省外户口人员,初次参保需在企业,续保可以在常州市区以个人名义续交,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个人档案至居住地所属区的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 具体建议咨询就业管理中心。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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