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居民医疗保险
信件标题: 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
信件内容: 我之前一直是自己的交的,然后现在找到工作,单位要帮我交五险一金,这个是合并那,还是说不冲突,我自己还是可以自己交的;如果冲突的话,公司交了五险一金的话,这个只能销掉的话,以后我要是单位辞职的话,我还能申请常州市医疗保险证么?
留言时间: 2017-02-06
回复时间: 2017-02-07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之前个人征缴的居民医疗保险,现单位帮其征缴五险,居民医疗保险本人凭身份证、《居民医疗保险证》或《江苏省社会保障卡》至户籍所属地街道办理停保手续后,让单位帮其办理录用、新增手续。 目前常州市在更换《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无论您参加的是居民医保还是单位征缴的基本医疗,都需要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建议通过拨打12333查询是否办理。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