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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社会保险征缴
信件标题: 社保异地转
信件内容: 2012年2月到2014年2月在武进上班公司交了2年社保,现在一直在四川,请问还可以转回来吗
留言时间: 2017-02-10
回复时间: 2017-02-1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参保人员流动到外地就业参保的,参保单位已办理暂停缴费且无欠费时(领取失业金人员需领完失业金后),参保人员凭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等相关材料到经办大厅转移科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参保凭证》。武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养老、医疗《凭证》,带至新参保地。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规定了统一的经办流程,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完成转移手续,不需要当事人参与经办。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武进区目前办理的是即将退休人员的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建议您即将退休时再办理。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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