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生育保险 |
信件标题: | 生育津贴交个人所得税么 |
信件内容: | 好不容易拿到了补发的津贴,一看工资单上交了2500多的个人所得税,不算津贴,税前才6000,交税也不过几百块,加上津贴,个人所得税大幅度增加。想问一下,生育津贴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么,我是2016年3月18日生产的 |
留言时间: | 2017-02-10 |
回复时间: | 2017-02-1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从2016年1月1日后符合计生规定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津贴看您单位如何做账,具体社保上无收税的问题,具体您可再问问地税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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