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生育保险 |
信件标题: | 社保与城乡医疗的区域及证明开具 |
信件内容: | 你好: 现因老婆与2017年3月生育、在常州没有上班,于2017年购买了城乡医疗保险,经和天宁社区确认无法报销生育保险。 现需要在男方上班公司报销,需要开具女方未参加过社保的证明,现问需要在哪里开具? 城乡医疗和社保是一样的嘛? 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2-14 |
回复时间: | 2017-02-15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女方不符合的情况,男方单位在女方生育当月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状态下,可以男方单位带材料报销: (1)女方在本地生育:由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并携带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出院记录、女方《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村(居)委会提供的《未就业证明》或者由男职工单位出具《未就业证明》,《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男职工社保卡、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到常州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2)女方在外地生育:由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并携带出院记录、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女方《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户籍所属地村(居)委会出具《未就业证明》或者由男职工单位出具《未就业证明》、(村(居)委会未就业证明及男职工单位未就业证明选其一即可)。用人单位出具的回职工原籍生育的证明、男职工社保卡到常州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一)产前检查费限额补偿,标准为1000元/人; (二)产时住院医疗费用待遇:在一、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4200元以内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超过4200元的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按参保人员补偿标准(以上)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另外,参保男职工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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