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医疗保险
信件标题: 2016年度因特种病部分应报销的费用现在不能报销
信件内容:   我患特种病,符合特种病报销规定,且于2014年通过特种病鉴定。   我平时在溧阳工作,有一种药溧阳人民医院没有的卖,这部分要需要在盐城第二人民医院购买。   平时需要在溧阳人民医院抽血化验,定期复查。   2016年费用主要有两部分,一份溧阳人民医院,一份盐城第二人民医院。我于2017年年初去溧阳社保中心进行报销,社保中心需要我去溧阳人民医院开具转院证明。我去溧阳人民医院,溧阳人民医院告知我。不符合转院流程,故只能报销盐城的医药费。溧阳人民医院的费用还没有报销掉。    另外一个问题:我防止2017年度报销麻烦,我认真阅读了,今年新的《告知书》,其中提到需要用本人社会保障卡买药,那么我在盐城托亲戚买的,我可以把溧阳的社保卡邮寄过去,但我想知道溧阳的社保卡可以在盐城医院用?形成交易记录,以备2017年的费用报销?    期待回复!期待为我们人民群众解忧排难,不要让我们来回奔波折腾。    感谢!
留言时间: 2017-02-14
回复时间: 2017-02-15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参保在溧阳,建议联系溧阳医疗管理科咨询:87269655。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