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医疗保险 |
信件标题: | 2016年度因特种病部分应报销的费用现在不能报销 |
信件内容: | 我患特种病,符合特种病报销规定,且于2014年通过特种病鉴定。 我平时在溧阳工作,有一种药溧阳人民医院没有的卖,这部分要需要在盐城第二人民医院购买。 平时需要在溧阳人民医院抽血化验,定期复查。 2016年费用主要有两部分,一份溧阳人民医院,一份盐城第二人民医院。我于2017年年初去溧阳社保中心进行报销,社保中心需要我去溧阳人民医院开具转院证明。我去溧阳人民医院,溧阳人民医院告知我。不符合转院流程,故只能报销盐城的医药费。溧阳人民医院的费用还没有报销掉。 另外一个问题:我防止2017年度报销麻烦,我认真阅读了,今年新的《告知书》,其中提到需要用本人社会保障卡买药,那么我在盐城托亲戚买的,我可以把溧阳的社保卡邮寄过去,但我想知道溧阳的社保卡可以在盐城医院用?形成交易记录,以备2017年的费用报销? 期待回复!期待为我们人民群众解忧排难,不要让我们来回奔波折腾。 感谢! |
留言时间: | 2017-02-14 |
回复时间: | 2017-02-15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参保在溧阳,建议联系溧阳医疗管理科咨询:87269655。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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