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工伤保险 |
信件标题: | 工伤 |
信件内容: | 我在公司一线车间干了5-6年了,工作比较重。前一阵子干活突然腰椎响了一声疼了几天,没在意。这几天又发生同样的情况。检查了一下是腰间盘突出。公司讲不能认定工伤,医药费也不报销。这样是否合理 |
留言时间: | 2017-02-15 |
回复时间: | 2017-02-16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需咨询,请联系工伤科:86815603.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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