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社会保险征缴 |
信件标题: | 关于社保新增和转入 |
信件内容: | 我想咨询一下海没有办理过社保的员工和已经办理过的员工需要哪些资料?能把他们的名字都写在增加表的花名册上吗? |
留言时间: | 2017-02-16 |
回复时间: | 2017-02-17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初次办理的人员与曾经缴费过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是一致的。 常州市区企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同时提供以下备案材料:《常州市职工录用备案登记表》、《常州市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劳动者《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初次办理就业登记并申领《就业创业证》,属于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由用人单位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直接向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领)。 用人单位新增参保职工时须提供《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劳动合同书和身份证复印件,1996年之前参保的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到单位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办理社保增加手续。 企业参加社保经办时间: 市社保:6日—25日;天宁社保:6日—25日;钟楼社保:5日—24日;新北社保:5日—25日。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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