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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生育保险报销
信件内容: 社保打给单位账户的生育保险金是全部支给职工还是只支付产前检查费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该职工产假期间单位足额支付工资)
留言时间: 2017-02-16
回复时间: 2017-02-2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后期单位至社保中心报销的费用有:产前检查费限额补偿,标准为1000元/人;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为1403元;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从2016年1月1日后符合计生规定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前两项给劳动者本人,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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