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其他 |
信件标题: | 丧假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局长您好,请问常州市的丧假是几天?遇周末可以顺延吗?我老家在邳州,回老家办丧事路程家是多久?感谢您的答复! |
留言时间: | 2017-02-21 |
回复时间: | 2017-02-2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劳劳险(1987)25号、苏财工(87)326号《关于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给予请丧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根据路程的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往返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关键是要单位同意您的路程假。丧假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是没有顺延的。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