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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医疗保险
信件标题: 医保卡不能使用公司已经交费
信件内容: 之前是镇江的卡,2016年10月交的保险现在账户420.5就是不能用是不是要重新要到常州办卡
留言时间: 2017-02-22
回复时间: 2017-02-22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已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则不需要再更换,您只需在参保地(常州)激活医保功能即可。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参保职工的不同年龄段,具体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为:35周岁及以下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9%划入;36周岁至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4%划入;46周岁至退休年龄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4.2%划入。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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