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工伤保险 |
信件标题: | 在职期间手指骨折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在职期间上班最后2~3天,因工作导致手指骨折,是否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话是可以有什么赔偿?赔偿金大概多少? |
留言时间: | 2017-02-22 |
回复时间: | 2017-02-22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建议您走工伤正常认定、鉴定结论出来后,根据等级来具体分析赔偿金额。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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