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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二胎能报销吗
信件内容: 二胎办了准生证,孕检1000的补助还有吗
留言时间: 2017-02-26
回复时间: 2017-02-28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生育保险10个月,且生育当月在单位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状态,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享受生育报销。并且办理了《二胎准生证》或者《生育服务联系单》,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产前检查费限额补偿,标准为1000元/人仍然有享受。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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