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生育保险 |
信件标题: | 生育保险报销问题 |
信件内容: | 帮同事问的,同事生完小孩后合同即将到期,公司不再续签,若离职时生育保险还在申报中,同事能申请生育保险打入个人账户吗?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2-27 |
回复时间: | 2017-03-0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首先女职工“三期”内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迟至哺乳期(孩子一周岁)结束。生育保险是由单位至社保中心报销,费用需打在单位开户银行。 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生育保险10个月,且生育当月在单位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状态,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享受生育报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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