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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医疗保险
信件标题: 关于医疗保险补交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去年9月份从公司离职的,但是由于当时手续办理是有点延误到11月份才申请到失业金。所以10月份的医疗保险中断了,我的失业金领到今年4月份结束,我打算到时自己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自己缴纳医疗保险。请问到时我是否可以将去年10月份的医疗保险补交上?因为我已经怀孕,将于今年7月生产,请问这种情况如果不补交去年10月份的医疗保险到时是否可以报销生育的医疗费用?
留言时间: 2017-02-27
回复时间: 2017-03-01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与户籍所属区社保中心反映情况,是否可以补缴,需要区社保可操作。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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