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劳动关系与相关法规
信件标题: 合作6年,无签订合同,公司提前3天通知本人,需终停本人运营系统,公司可否存在违约
信件内容: 你好,本人是某快递行业的承包商,6年前本人与A区负责人一起入股合伙开通该站点系统,与公司无签订合同,系统名字是A区负责人,本人与A区是两个不同地方,主系统是A区人名字,本人是主系统下分系统,一直共用此系统,后A区负责人把A区卖给B人,并把主系统名字转让给B人,B人维持2年后,年后才同意本人,已把该地区卖给C区的人,现公司提前3天通知我,主系统需合并,需3月1日赞停我分系统,目前本人系统已关闭,无法运行,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留言时间: 2017-03-04
回复时间: 2017-03-0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于3月6日电话回复,表示满意。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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