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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养老保险
信件标题: 异地养老保险问题
信件内容: 前面我询问过异地养老保险转入的问题,我看到女性不能超过40岁,我现在已经47岁了,不符合转入条件了,现在就是问问像我这种在本地已经交了6年的城镇养老保险今年在常州工作单位也要帮我交养老保险,这样我应该怎样办?是不是把当地的养老保险停交了,就单位帮我交,这样今后到了退休年龄在那边办理退休?
留言时间: 2017-03-07
回复时间: 2017-03-0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指的情况是指:社会保险关系从异地转入的需所转险种在常州已正常参保缴费,非本地户口的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可以办理社保转入手续,但常州本地户口无此年龄限制。 退休地的确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在省内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按月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企业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3)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5年以上。 综上所述,(1)原则上是在户籍所属地,符合上述退休条件的可办理退休手续;(2)如您户籍不在常州市本级,但养老保险在常州有实际缴费满10年的,累计缴费满15年的,也可在常州办理退休手续;(3)如您户籍不在常州市本级,在常州养老保险年限实际缴费不满10年的,需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4)如您户籍不在常州市,养老保险在各地都未缴满10年的情况下,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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