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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在江苏以外住院生下小孩,能回常州报销相关费用嘛?
信件内容: 妻子是常州户口,并在常州参交社保,这次生孩子是在上海住的院,且是刨妇产。请问,相关费用回到常州能报销嘛?需要什么材料?生育保险金领取会受影响嘛?
留言时间: 2017-03-10
回复时间: 2017-03-1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生育保险10个月,且生育当月在单位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状态,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享受生育报销,由单位下载《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本人所带材料如下: 在外地生育:出院记录;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省保卡); 用人单位出具的回职工原籍生育的证明。不影响生育报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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