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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劳动报酬
信件标题: 病假工资全扣吗
信件内容: 工作一年半多,工作20个月,请病假2周,交了医院开的病假证明,还要求交病例,完事月底发工资病假期间一分工资没有,我就想问,有没有法律规定病假工资的问题,还有,要求交病例是不是侵犯隐私?
留言时间: 2017-03-10
回复时间: 2017-03-1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病假需向单位提供医院的《建休证明》,需经过单位批准,方可休息病假。建议与单位协调处理。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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